目 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乐县国土资源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起草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国土资源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
(2)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
(3)开展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建设,为我县建设用地提供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4)继续推行依法行政,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5)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遏制土地、矿产、测绘违法行为,大力开展土地、矿产、测绘巡查力度;
(6)、依法征收和收缴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规费、价款等;
(7)、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力度,巩固治理整顿成果;
(8)、认真编制防灾预案,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10)、完成一年一度的变更调查工作及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11)、完成全县矿业权核查工作
(12)、加强党风廉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即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局,设1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地环股、矿管股、财务室、规划耕保股、整理中心、人事股、监察室、档案室、地籍股、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土地利用股、法制股、调处办、信息中心、行政审批办公室。
2.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
3. 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及平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8712.7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2000.78万元相比,增加6549.24万元,增长327%。
1.财政拨款收入 8712.74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数2000.78万元增加6549.24万元,增长327%。主要是财政局、政府临时安排的重大项目支出。
2.上年结转和结余4640.7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4640.73万元减少0元。
(二)支出总计 8712.74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2000.78万元相比,增加6549.24万元,增长327%,具体支出包括:
1.教育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0.66万元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人员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33.90万元增加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主要用于局本级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1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31.27万元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16.95万元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从而增加住房保障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7158.1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667.94万元,增加649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设施项目和地方债券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2.8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250.06万元,增加597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政府债券安排支出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4640.7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数4640.73万元,增加0万元。
二、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94.47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数1335.84万元,增加1958.63万元,增长147%。其中:基本支出436.54万元,项目支出2857.93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32.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9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06%。
1.教育支出0.8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0.66万元增加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聘人员增多。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33.90万元增加9.2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单位养老金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主要用于局本级和3个局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1万元,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17年度决算数31.27万元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人员增加,从而增加医疗保险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1.5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7年度决算数16.95万元增加4.61万元,主要原因是从而增加住房保障的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7158.19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667.94万元,增加649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设施项目和地方债券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52.8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1250.06万元,增加5972.17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7.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为406.23万元,年初预算为
318.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是因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提标、追加新进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从而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决算数为11.71万元,年初预算20.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主要是因为医疗保险支出科目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中。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决算数为18.60万元,年初预算
数4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46%。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418.28万元,较2017年度一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664.94万元,增加4753.34万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18.28万元,主要包括:新增政府地方债券安排的重大项目支出。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1.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1万元。其中:
2018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公务用车因公务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1万元,平均每辆0.6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本级和局属3个事业单位与县、市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以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主要是接待发生的工作餐费等支出。据统计,2018年度国内公务接待共45批次,203人次。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8年度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61万元减少了5.98万元,减少了62.2%,比年初预算25.18万元减少21.55万元,下降8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86%,比上年决算数7.04减少5.23万元,下降了74.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2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23%,比上年决算数2.57万元减少0.75万元,下降了29.18%。2018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总体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规定逐年递减三公经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12.27万元,同比2017年33.97万元减少21.7万元,减少63.8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的劳务费支出减少。
(二)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2868.63万元,主要为工程款采购支出。
(三)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2018年我局共组织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外业调查费”“采矿,地质开发利用经费”等1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6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良好,项目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也比较好,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国土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