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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3-03-22 18:15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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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2023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第一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主要职能

()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全县土地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定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各专业城乡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十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指导乡镇乡村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乡镇村镇规划管理部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域(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县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十五)根据授权,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乐县自然资源局3个二层机构,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基本职能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下设二层机构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编制情况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8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现有参公人员编制5个,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现有事业编制6个,地质环境监测站现有事业编制6个。

3.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18个,现在职14人,退休22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现有参公人员编制5个,现在职5人,退休5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现有事业编制6个,现在职24人(其中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编制20人);地质环境监测站现有事业编制6个,现在职6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737.64万元,同比增加1180.54万元,增长75.82%收支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以及上一年的结转结余增多。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2737.64万元,同比增加1180.54万元,增长75.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9.89万元,同比增加1459.79万元,增长224.5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5万元,同比减少772万元,下降85.12%;上年结转结余492.74万元,同比增加492.74万元。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以及上一年的结转结余增多。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2737.6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58.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05%,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长11.56%;项目支出预算207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5%,同比增加1112.34万元,增长115.03%。

2023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以及上一年的结转结余增多。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教育支出0.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3%,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3.2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同比增加4.51万元,增长5.6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58.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4%,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5.41%,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62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2.93%,同比减少279.26万元,下降30.79%,下降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今年没有安排该科目。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86.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93%,同比增加1413.99万元,增长298.9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2.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55%,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5.6%,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多,工资基数增加。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同比增加3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提前下达项目资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58.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4.05%,同比增加68.19万元,增长11.56%。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77.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7.7%,同比增加63.99万元,增长12.47%,增长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1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7%,同比增加3.88万元,增长7.57%,增长的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25.8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93%,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1.25%,增长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079.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95%,同比增加1112.34万元,增长115.03%。其中:

1.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63.9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31%,同比减少336.05万元,下降42.01%,下降的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今年没有安排这个科目。

2.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3.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88%,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53.08%,增长的原因是预计2023年非税收入增加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9.6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7.79%,同比增加1384.67万元,增长5538.68%,项目支出增加及预计2023年非税收入增加

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9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同比减少29.07万元,下降83.06%,下降的原因提前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

5.地质灾害防治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73%,同比增加36万元,增长的原因是项目资金提前下达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2737.64万元,同比增加1180.54万元,增长75.82%,增加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多,以及上一年的结转结余增多。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0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8.29万元,项目支出1451.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培训支出0.95万元,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3.26%,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61万元,同比增加3.01,增长5.62%,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31万元,同比增加1.51万元,增长5.63%,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5.49万元,同比增加1.25万元,增长8.78%,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6.81万元,同比增加1.32万元,增长5.18%,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行政运行232.64万元,同比增加14.22万元,增长6.51%,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09.67万元,同比增加1384.67万元,增长5538.68%,主要用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93万元,同比减少29.07万元,下降83.06%,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关于自然资源事务的其他支出。

住房公积金42.45万元,同比增加2.25万元,增长5.6%,主要用于机关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地质灾害防治36万元,同比增加36万元,主要用于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的一些支出。

事业运行238.69万元,同比增加44.17万元,增长22.71%,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16.35万元,同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77%,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8.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3.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5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7万元,比2022年预算2.09万元增加0.8万元,同比增长38.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基数增加。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0万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2.17万元,同比增加0.8万元,增长38.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安排接待市自然资源局及兄弟县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627.74万元,都是项目支出,同比减少279.26万元,下降30.79%,下降的原因是结转项目的部分项目款在上年已完成支付其中: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63.95万元,同比减少336.05万元,下降42.01%;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63.8万元,同比增加56.8,增长53.0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65万元,同比增加1.02万元,增长3.56%。主要用于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党建、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宣传及资料征订经费不动产聘用人员工资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矿产地质灾害工作经费办公费用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班子成员工作补贴土地灾害治理及应急演练项目回拨市县耕地开垦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92.74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平乐县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平乐县自然资源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预

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预算公开10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