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基本职能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下设二层机构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主要职责为:
1、组织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本县国土资源管理政策。
2、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3、监督检查全县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并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措施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保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5、拟定土地资产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开发整理土地,组织公开招标拍卖土地,不断完善、规范土地市场。
6、主管全县城乡农用地转用、征用工作,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授权范围内矿产资源的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负责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8、统一管理全县国土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不动产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认真做好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1、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基本职能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下设二层机构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土地执法大队。
2、人员构成情况:我局行政编制16个,后勤人员1个,现有在职人员16人;退休人员24人;土地执法大队参公人员编制5个,现有5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4个;现有5人;地质环境监测站有事业编制2个;现有2人。
三、收入预算说明
1、非税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585000元,2016年收入445200元,2015年收入535200元,同比增加139800元,同比增加31.40%,主要是土地登记费收费收入预算;2017年其它罚没收费收入预算1150000元,同比2016年预算1283500元,同比减少133500元,同比减少10.40%.
2、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100%,财政拨款70%.2017年单位可支配金额1214500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1、支出预算总规模、各类支出预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47.13万元,基本支出306.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6%,同比2016年减少132.83万元,项目支出240.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减少46.97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3.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8%,同比减少175.49万元;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同比减少0.03万元;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33.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15%,同比减少3.35万元。
2、支出预算分类说明
a、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由 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组成;其增长原因主要是正常薪级调资和预算经济科目调整原因造成。
b、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是按人员定额的商品支出。
c、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由离退休费、遗属生活补助、在职住房公积金组成。其中住房公积金按在职人员工资的10%计算。
d、项目支出预算:见附表2017年项目预算
3、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说明
2017年用非税收费收入安排支出预算12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支出,其中1、培训费5万元;2、购买普法教材等宣传资料9万元;3、办公室水电基础设施维修费22万元,4,购买电脑办公用品15.8万元,5,地质灾害工作经费20.1万元,土地变更调查费用9.1万元, 6,土地执法监察清查工作经费40万元.
五、2017年预算的三公经费为7.79万元,与2016年预算的三公经费18.74万元相比,减少了10.95万元,主要是少了一个二层机构,平乐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减少9.75万元;其次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了1.2万元。
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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