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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及所属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21-03-06 23:45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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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第三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县土地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定区域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以及各专业城乡规划,统筹衔接其他种类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勘查项目、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的属地管理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对外合作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十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指导乡镇乡村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乡镇村镇规划管理部门业务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文物管理部门进行全县历史文化名域(名镇、历史街区保护地段等)的评定及规划审查报批工作。会同园林绿化等部门进行全县风景名胜区评定及规划的审查报批。

(十五)根据授权,对县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重大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平乐县自然资源局设3个二层机构:

我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基本职能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下设二层机构有: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2、编制情况

人员构成情况:我局机关行政编制16个,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人员编制5个,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6个;地质环境监测站有事业编制5个。

3、人员构成情况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人员构成情况:我局行政编制16个,现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人员24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人员编制5个,现有5人,退休人员6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事业编制6个;现有19人;地质环境监测站有事业编制4个,后勤人员1个,现有5人。

4.本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和组织培养工作。今年组织全系统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和培训30多人次。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始终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具体业务统筹安排,认真部署,确保抓出实效。

(3)科学编制年度建设用地报批计划。加强与自治区、市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超前谋划,将全县重点项目、招商引资、民生项目、新区建设等用地需求进行梳理、排序、汇总,科学制定了并实施年度用地报批计划。

( 4 )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自2015年12月22日平乐县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后,积极大胆探索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全区率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的市县之一。

( 5 )完成职能转变工作。

( 6 )认真开展 “精准扶贫”工作

(7)努力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5、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包括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本局及下属机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平乐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的汇总。

第二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预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平乐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564.85万元,其中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65.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了2598.86万元,同比增长269.04%,主要是2021年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其它罚没收费收入预算50万元; 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0万元;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0万元,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50万元,同比减少390万元,同比减少86.6%。减少原因为2021年土地供应减少,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356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3%,同比2020年减少76.34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等预算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12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67%,同比增加2600.21万元。主要因为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减少以及部分罚没收入归政府管理,而新增加了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预算项目,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一)教育支出0.78万元,与上年0.8万元减0.02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7万元,比上年69.02万元,增加0.3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及基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47.4万元,与上年47.54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09.28万元,与上年819.75万元相比,增加2589.53万元,本年度项目增加,预算相应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与上年28.89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教育支出0.78万元,与上年0.8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7万元,比上年69.02万元,增加0.3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及基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47.4万元,与上年47.54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09.28万元,与上年819.75万元相比,增加2589.53万元,本年度提前下达2500万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相应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与上年28.89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一)工资福利支出363.46万元,与上年365.46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48万元,与上年50.29万元相比,增加0.1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1万元,与上年25.23万元相比,增加0.48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公务医疗补助补助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预算的三公经费为17.18万元,与2020年预算的三公经费10.16万元相比, 增加了7.0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减少较多,本年度三公经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 13.85万元,同比增加了7.01万元。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出差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3.33万元,同比无变化。

5、会议费预算5.86万元,同比无变化。

6、培训费预算5.78万元,同比减少0.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业务工作培训学习减少,预算安排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60万元,其中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为60万元。同比减少390万元,减少原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564.85万元,其中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65.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了2598.86万元,同比增长269.04%,主要是2021年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其它罚没收费收入预算50万元; 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0万元;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0万元,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50万元,同比减少390万元,同比减少86.6%。减少原因为2021年土地供应减少,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教育支出0.78万元,与上年0.8万元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67万元,比上年69.02万元,增加0.3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及基数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47.4万元,与上年47.54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09.28万元,与上年819.75万元相比,增加2589.53万元,本年度提前下达2500万项目专项资金,预算相应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28.72万元,与上年28.89万元相比,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年初预算总收入3564.85万元,其中2020年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65.9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了2598.86万元,同比增长269.04%,主要是2021年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其它罚没收费收入预算50万元; 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0万元; 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60万元,2020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450万元,同比减少390万元,同比减少86.6%。减少原因为2021年土地供应减少,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减少。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预算356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33%,同比2020年减少76.34万元。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等预算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12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67%,同比增加2600.21万元。主要因为是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减少以及部分罚没收入归政府管理,而新增加了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预算项目,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一)工资福利支出363.46万元,与上年365.46万元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0.48万元,与上年50.29万元相比,增加0.19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基数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71万元,与上年25.23万元相比,增加0.48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增加,退休公务医疗补助补助相应增加。

2、项目支出:项目支出3125.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67%,同比增加2600.21万元。主要因为提前下达项目专项资金,以及相关项目支出增加。非税收入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减少以及部分罚没收入归政府管理,而新增加了城市建设配套费收入预算项目,相应的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1万元,与2020年预算36.6万元相比减少1.5万元。

另外,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7万元,与2020年预算13.7万元相比增加1.67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没有安排预算为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矿产地质灾害工作经费,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万元。

1、项目立项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桂国土资[2011]30号[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突发事件媒体信息报告机制的通知〉的通知]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文件要求,演练经费预算约需人民币12万元,用于场地设施安排、资料印发、参加演练的群众误工补助等。

2、实施进度计划:(1)全县财政收入(2021年1月-12月)。(2)全县财政支出(2021年1月-12月)。

3、年度目标:通过实地演练,促进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提高政府应急处灾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检验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熟悉工作流程,满意度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三公”两费,其中“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两费是会议费、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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