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和机关行政职责,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同时在6.25土地日及12.4法制日,在县城内及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达3000多份,我局政务宣传窗口均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2011年以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为主渠道,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向社会主动公开。
2011年在我局网站全年度累计发布信息84条,内容涵盖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人事教育、矿产管理、规划计划、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信息。发布土地登记893人次,土地出让915人次,采矿权审批结果3条,建设用地预审16条,征用土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各20条。同时公开了政务中心窗口服务电话及公众举报电话(0773-7882850),为广大群众咨询、建议、投诉与批评提供了互动平台,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情况
2011年通过电话接受群众、法人等咨询70次,现场申请解答50余次。
主要内容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权登记所需资料、办理土地使用证情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土地招、拍、挂及违法用地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公布有时不够及时。因无专业编制人员管理及各股室人事变更、职能调整等原因,造成了信息上网工作交接、业务熟悉有些延误,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制度化、常态化还有待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局的信息管理制度。2012年,我局将努力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使其政务信息网成为与老百姓沟通的桥梁,成为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社会的窗口。
(二)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加强网站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保障信息的报送时效,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同时,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了保密审查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逐级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扩充网站内容,优化版面设计,增强适用性、互动性,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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