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桂林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和机关行政职责,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同时在6.25土地日及12.4法制日,在县城内及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达8500多份,我局政务宣传窗口均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就不动产登记局成立进行大量的宣传,就不动产登记局的机构设置、职责、不动产登记的内容印发放大量宣传册。
2017年在我局网站全年度累计发布信息1176条,内容涵盖国土政务信息,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人事教育、矿产管理、规划计划、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审批等相关信息。发布不动产公告424条,土地出让公告25条,土地成交公示24条,土地成交结果86条,采矿权审批6条,建设用地预审22条,征用土地公告及补偿安置方案各2条。同时公开了政务中心窗口服务电话及公众举报电话(0773-7882850),为广大群众咨询、建议、投诉与批评提供了互动平台,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情况
2017年通过电话接受群众、法人等咨询83人次,现场申请解答51人次。
主要内容涉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土地权登记所需资料、办理土地使用证情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情况、土地招、拍、挂及违法用地以及不动产登记等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与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存在信息公布有时不够及时。因无专人管理及各股室人事变更、职能调整等原因,造成了信息上网工作无法时时更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化、常态化还有待加强。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加大。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局的信息管理制度。2018年,我局将信息公开制度化,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时效性,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使群众了解我局的窗口。
(二)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管理,加强网站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同时,为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进一步健全了保密审查和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逐级保密审查,坚决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
(三)优化页面设计,充实网站信息内容,增强适用性,接受社会监督。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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