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社会公众: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监管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4〕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区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我厅起草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复垦费缴纳标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市自然资源局汇总所辖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意见建议,于2025年3月20日前书面反馈厅修复处,可编辑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gxstxfc@163.com。社会公众请直接通过在线征集或上述邮箱反馈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附件:1.广西土地复垦费缴纳标准
2.广西土地复垦费测算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