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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平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4-21 10:58     来源: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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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资党发〔2017〕8号

各股、室、所、中心:

现将《平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7年4月21日

平乐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执行力、协同力、创新力和战斗力,不断开创后发赶超、产业集聚、强势崛起的平乐新局面。根据《平乐县委办公室、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乐县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顿内容

针对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整顿干部思想僵化、心态不正、精神不振、能力不足、工作不实、作风漂浮、不敢担当、纪律散漫等问题,突出整顿政令不畅、会风不正、工作不力三大问题。

二、重点措施

(一)严格各项督查。

1.凡是局里面布置安排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均进行严格督查,严肃查处落实不力的问题。对推进较慢的项目、工作及责任股室每季度进行全局发文通报,同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年内被通报2次(含2次)以上且年底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相关责任人个人年终绩效奖金扣减10%。

2.凡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局里面召开的会议或者其他重要会议均进行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派人替会、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随意起立走动、玩手机、开小会、会外会、打瞌睡及其他不端庄、精神萎靡、影响会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传达偏差、传达不到位的问题。

凡有以上情况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年内违反会议纪律被通报的,第一次扣减当事人年终绩效奖金3%,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被通报的,每次扣减当事人年终绩效奖金5%。一个单位有3人被通报的,扣减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年终绩效奖金2%;二层单位或股室有2人被通报的,扣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个人年终绩效奖金3%;每增加通报1人,相应扣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个人、股室负责人年终绩效奖金1%。不按要求传达会议精神或传达偏差、传达不到位的责任人,每次扣减个人年终绩效奖金10%;被通报2次(含2次)以上的每次同时扣减单位主要领导个人年终绩效奖金5%,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影响的,由局党组报请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凡是县委、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交办的事项,领导的重要批示、批件均进行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敷衍了事、久拖不办、相互推诿的行为。

    凡有以上情况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年内被通报的,每次扣减当事人年终绩效奖金5%,股室负责人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扣减4%、3%、2%,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影响的,由局党组报请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凡是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坏的股室均进行严格督查,严肃查处态度不正、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行为。

年内对涉及审批事项的重点股室进行重点督查,由被督查股室及分管领导研究提出需整改的事项并挂牌公告督查。三个月内整改到位的予以摘牌,整改不到位的除全局通报以外,扣减直接责任人个人年终绩效奖金30%、股室负责人20%,单位分管领导15%、主要领导10%。其他股室凡发现以上情况的,除全局通报外,每次扣减直接责任人个人年终绩效奖金15%、股室负责人12%、股室分管领导10%、主要领导5%。对不服从管理或影响较坏的人员,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出处理、调整、督办等意见并上报的,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可酌情从轻处理。

    5.凡是工作期间、节假日、特殊时期均对上班纪律、值班纪律进行严格督查,严肃查处上班无故迟到、早退、缺岗、串岗、旷工及上班时间用餐、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炒股、看无关视频、个人体育锻炼等行为。

    凡有以上情况的,发现一例通报一例。年内被通报的人员,第一次扣减当事人年终绩效奖金2%,第二次以上(含第二次)被通报的,每次扣减当事人年终绩效奖金5%、股室负责人4%、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扣减3%、2%。造成重大失误或严重影响的,由局党组报县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实行考评制度。每季度由局工作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政令贯彻、工作会议纪律、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评定,评定结果作为股室季度综合考评和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民主测评制度。年中、年终由局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股室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年底股室绩效考评内容并与绩效奖励分配挂钩。

(四)实行效能公布制度。每季度末将股室作风效能考评结果公布在单位门口,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约谈制度。年内对季度效能考评结果较差或被通报的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六)加大干部交流调整力度。根据各单位作风整顿情况和干部实际表现,对局班子成员或股级(含股级)以下干部报请县委、县政府进行交流、调整,增强全局干部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

(七)弘扬正能量。年内对作风整顿成效大,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气,扩大正能量。

(八)加强能力提升。有针对性地组织优秀干部到高等院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地进行职业素养培训,组织到外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计划地从外面聘请专家、学者到我局举办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多层次、多方位的学习培训,增强干部的理想信念、素质能力,为我县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三、方法步骤

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从3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2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7年3月1日—4月30日)。

1.成立机构。成立平乐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干部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闫  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志权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严雁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其武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长征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周帮俊  办公室主任

黄燕艳  组织人事股股长

周仁芳  财务股股长

陶家科  地籍测绘管理股股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何智聪  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

莫  宸  规划耕保股股长

马  敏  土地利用股股长

卿  海  地质环境管理股股长

欧远新  法制股股长

谢红云  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龙  涛  行政监察室主任

黄  义  调处办主任

黄  华  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

梁  韦  行政审批办主任

钟国章  整理中心主任

盘振凤  档案室主任

肖  健  信息化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龙涛兼任,负责协调督查和日常工作。

2.召开动员会。召开局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各股室按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作好相应部署。

3.强化宣传。运用局域网站,LED显示屏等方式,开辟专题、专栏,加大对干部作风整顿的宣传力度。

(二)明察暗访、综合整治(2017年5月—12月)。

1.督促检查。局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地对各股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促指导,及时跟进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

2.构建长效机制。各股室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整顿成果、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使干部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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