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调整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股、室、所、中心:
为切实落实好市局党组和县纪委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有序推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调整全系统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闫 杏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刘志权 党组成员
严雁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莫其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廖长征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周帮俊 局办公室主任
黄燕艳 组织人事股股长
周仁芳 财务股股长
陶家科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马 敏 土地利用股股长
黄 华 土地储备中心办公室主任
黄六一 执法大队大队长
莫 宸 规划耕保股股长
卿 海 地质环境管理股股长
黄 义 地籍测绘法规股股长
钟国章 整理中心主任
盘振凤 档案室主任
肖 健 信息中心办公室主任
何智聪 矿产开发管理股股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部署、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重要事项,协调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股。办公室主任由负责党风廉政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廖长征担任。
办公室主要承担部署推进我局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各股、室、所、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明察暗访、监督、党风廉政教育等日常工作,以及负责市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平乐县国土资源局党组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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