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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土地日”历史资料的启事

2020-07-20 12:30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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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土地日”。30年来,全国各地每年围绕“土地日”主题,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留下了大量珍贵的史料。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的意识,更好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特征集30年来全国“土地日”相关历史资料,并拟选出部分珍贵历史资料出版。具体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中国土地学会

  中国大地出版社

  二、征集范围

  30年来,记录和反映与全国“土地日”相关的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和成果的历史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家领导人题词、出席活动照片。

  2. 宣传海报、视频(电影、动漫)、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宣传资料或产品。

  3. 报刊、书籍、邮品等公开出版物品。

  4. 新闻报道、专题图片,宣传片、纪录片(纪录电影)等音视频记录资料。

  5. 重要证件、证书、奖状、奖章等证章类物品。

  6. 重要历史事件、重大活动亲历者、参与者,可提供文字回忆或口述实录等材料。

  7. 其他具有史料价值的相关资料和实物。

  三、征集要求

  1. 征集对象主要面向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和有关单位、出版机构、学会协会等,单位、个人均可参加。

  2.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信,权属清晰,不得弄虚作假或有侵权行为。参与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均视为遵守本条款,如因造假、侵权等产生纠纷,责任均由材料提供者承担。

  3. 文字资料以Word、PDF文件为主;图(照)片资料以JPG格式为主,分辨率尽量清晰,请勿将图片插入Word等文本文件;音视频资料以MP3、WAV、MP4、WMV、AVI、VOB、MOV等常见格式为主,分辨率尽量清晰。

  4. 所有参与者均需填写《全国“土地日”历史资料征集登记表》(前往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下载,http://www.pecsoa.cn/),以便后续咨询联系。

  5. 投稿方式:请将电子版材料和《全国“土地日”历史资料征集登记表》同时发至邮箱:lsgzd@126.com。本次活动原则上接受网络投稿,请尽量提交电子文档。实物类资料可通过拍照、扫描、翻录等方式提供,无需邮寄;确无条件拍照、扫描、翻录或必须以实物方式提供的,请与联系人联系,通过邮寄方式参与。

  四、奖励方式

  主办方将为提供优质、精品历史资料的参与者(单位或个人)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被选录出版的,将付稿酬和署名。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自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截止。

  六、相关权益声明

  1. 本次活动主办方享受所有参与史料的使用权,可在不通知参与者的情况下使用相关资料,用于公益宣传(非商业用途),不再另付稿酬。

  2. 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参与者请保留原件,主办方不退稿(必须以实物方式提供的除外)。

  3. 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范 俊 010-63881705

  白 洁 010-63881661

  钱 峰 010-83064817

  电子邮箱:lsgzd@126.com

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

中国土地学会

中国大地出版社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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