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乐县榕津亿发页岩砖厂等7个采矿许可证拟纳入公告注销名单的公示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拟纳入公告注销名单的平乐县榕津亿发页岩砖厂等7个采矿许可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4月9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者无法提交因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证明材料的,我局将发布注销公告并按有关程序注销相关矿山采矿许可证。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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