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全面贯彻依法合理使用土地,切实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经济发展,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平乐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288.4613公顷,其中商服用地0.21909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2.1147公顷,商品住房用地5.3554公顷,租赁住房用地0.5505公顷(租赁住房用地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0.5505公顷),公共管理与商服用地8.65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9.9158公顷,特殊用地1.7034公顷。
二、计划供应布局
综合考虑土地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保持土地供需动态平衡,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供应,保障公服项目用地供应,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重点支持工业用地供应,推进经济发展,助推工业振兴。
三、计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立足本县土地市场需求、经济发展等合理编制用地规划,合理提高计划供应土地的规划指标,保障规划落实,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土地资源价值。
(二)做好项目服务工作,提高供地效率,确保供地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抓住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平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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