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自然资发〔2023〕5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规范我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示范文本(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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